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要求,结合食品、药品检验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专业对口、面向社会、择优录取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综合素质较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30岁以下,或有副高以上(药学、中药学、食品专业)技术职称,年龄35岁以下。
3.专业:药学、中药学、食品及相关专业。
4.职数:2名。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株洲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网、湖南省食品药品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0日-8月31日(非工作日除外)
报名地点: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及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资格审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为1∶3,未达到比例原则上不开考,资格审查由所综合科组织进行,汇总后报人社局进行复审。
3、考试
1)笔试:内容为《分析化学》、《中国药典》2010年版凡例及附录、《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总则、《有机化学》。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按照招聘岗位与入围技能操作和面试人员1:3的比例,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操作和面试入围人员。
2)技能操作:主要测试考生食品、药品检测基本操作技能,满分100分,总成绩的30%。
3)面试:内容包括政治品德、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
体检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l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5、录聘
拟录聘人选,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录聘或调配手续。
咨询电话:0731-28687983
举报监督电话:
市纪委: 0731-28680178
市人社局:0731-28681083
株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综合科电话 : 0731-28687983
株洲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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