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 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 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由区人社局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开展2012年度裕安区公开招聘 公共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2012年度裕安区计划公开招聘公卫工作人员40名。其中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10名(全额财拨事业编制),区妇幼保健所30名(全额财拨事业编制10名,按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自收自支20名)。详见《裕安区2012年招聘公卫人员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的专业岗位资格。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省人社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规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公职人员未满五年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22日~24日;
(二)报名地点:裕安区卫生局七楼会议室(六安市平桥路)
(三)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
5、裕安区卫生系统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的介绍信。
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已经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 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均需填写《裕安区公开招聘公卫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各一份,并缴纳考试费用90元(笔试费45元/门)。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由监察、人社、教育、卫生局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的,核发《准考证》。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裕安区卫生局(平桥路)7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查阅裕安区政府网)。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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