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泰州市海陵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和《海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全区参与招聘的事业单位共18家,计划招录24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海陵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应符合《岗位计划表》中的有关要求,《岗位计划表》内没有提出年龄要求的,须满18周岁(1994年8月29日前出生)且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4.学历及学位应符合《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5.具有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在海陵区所辖村(社区)工作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的户籍应符合《岗位计划表》中的泰州市户籍(生源)或海陵区户籍(生源)。
海陵区户籍即海陵区行政区划(不含近年来行政区域划出海陵区的地域,包括省农业开发区、不包括寺巷镇、明珠街道)范围内的户籍;海陵区生源即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入高校前且至今户籍所在地仍属海陵区管辖(含近年来行政区域新划入海陵区的,不含近年来行政区域划出海陵区的,包括省农业开发区、不包括寺巷镇、明珠街道)的地域范围内的考生。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组织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公共科目笔试、资格复核与面试、体检、选岗、考核、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简章
区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本招聘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2年8月27日09∶00-8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2年8月27日09∶00-8月30日16∶00。
缴费时间:
2012年8月27日09∶00-8月31日16∶00。
报考者24小时后可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上传照片,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报名费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报名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tzrsks.com/
2.资格初审
考生将相关信息在网上填写后,各招聘单位应在24小时内依据本《招聘简章》及《工作政策解答》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应及时在网上审核通过。初审不合格的应立即在网上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接受考生咨询。
3.报名注意事项
(1)201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还可向招聘单位或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130像素×170像素的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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