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5日,宁波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12年宁波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公告(第一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接下来,华图政信党政公选研究员主要针对结构化面试,结合多年从事公选、遴选的研究和教学经验,为广大考生提供答题的一些技巧,希望对大家的备战有所帮助。
一、主体分析法
中国人常爱说一句老话:“事在人为”,这就告诉我们,在分析任何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时,最不能忽略的因素就是“人”。因此,结构化面试中我们常常以“人”作为答题的逻辑主线,围绕命题中的相关主体展开阐述,这种方式就是主体分析法。
那么,答题过程中如何利用“主体”组织答案呢?一般来说,我们经常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思想意识层面
主体对某些问题的看法,或者主体想达到的目的等。
影响层面
主体的某种做法对自己、对他人分别产生怎样的作用、意义或影响。
责权层面
从社会身份来看,主体应该承担哪些职责,应该遵守怎样的规范,以及主体拥有哪些权利,应该获得怎样的利益。
在答题过程中,找原因、谈影响或提对策,都可以使用主体分析法,例如综合分析、应急应变以及人际沟通等题型,主体分析法都是最常使用的答题技巧之一。以综合分析为例,在答社会现象类题目及部分观点类题目时,考生在谈影响、找原因、提对策时往往觉得思路无从展开,此时,便可使用主体分析法从题干中去寻找明显的显性主体以及题目中暗含的隐形主体,从而各个击破,便能够全面、出色的回答出问题了。
一般来说,我们常用的主体有: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相关部门、群众(弱势群体)、媒体、社会团体、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医院、学校等)、企业、劳动者等等。
二、举例论证法
众所周知,议论文中有一个常用的论证方法,即举例论证,就是举例子来论证观点。这种方法在我们的结构化面试中也是很好用的,运用于自我认知与职位匹配中作用尤为明显。
自我认知与职位匹配类题目就是为了解考生的自身情况而设计的,那么考生在陈述自己的过往经历或某种特质时,用事例能增加说服力,并且让考官觉得真实、自然。
同样,举例论证法对于综合分析中的观点类问题的回答也具有一定的辅助作用。比如遇到观点类题目时,有些考生会觉得无话可说,就话论理部分只能说上几句话。在此建议大家在回答观点类题目时,就话论理部分可以举一至两个事例,这样不仅有话可说,而且内容也会更加丰满。大家在平时多收集一些例子,可以是关于自己的,也可以是关于他人的,其中包括名人伟人和英雄模范的事例,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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