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本市今年继续招募高校毕业生到静海县、宁河县等10个涉农区县,从事为期两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5月7日开始报名。
“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市生源2011届、2012届毕业生。支医岗位可扩大至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地生源2011届、2012届本科毕业生,或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地生源2011届、2012届专科毕业生。考生报名时间为5月7日—10日,具体信息可查询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记者就大学生关心的服务期间补贴标准、户籍档案管理等问题,采访了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
一、服务期间享受哪些补贴?
在“三支一扶”岗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第一年按每人每月22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第二年按每人每月24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服务期间的户档如何管理?
在本市高校上学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免收服务费。
在外地高校上学的本市生源“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户籍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其档案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免费保管。非津生源天津高校毕业生,其人事档案、户口由原毕业院校免费保存;服务期满在津就业的,按接收非津生源高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转接,户口可转至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考核不合格或两年内本人申请解除协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入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由原毕业学校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或回生源所在地。党团关系随本人转移。
三、服务期满后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单位为事业单位且有职位空缺的,可直接录用,不再执行见习期。服务期满时为本科学历的,录用后直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服务期满时为专科学历的,录用一年后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涉农区县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每年要拿出三分之一左右的职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可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部门关于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有关政策,享受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优惠政策。“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满一年内,可作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的选聘对象,也可参加一次选调生统一招考。“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
(今晚报记者 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