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3号),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其中“支教”部分并入省“农村从教计划”中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制定《2010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如下。
一、 招募对象、人数、期限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1.重点招募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辅助招募2008、2009年毕业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人数
2010年计划招募300人左右(不含大连市)。
(三)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服务期限为2年。
(四)招募原则和条件
坚持“就地就近,专业对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招募大学毕业生。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4.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经费来源
2010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该项工作。经费由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资金渠道、计划资金使用标准统一支配和管理。各市应根据情况安排相应配套资金。
三、组织保障
(一)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三支一扶”计划的总体工作。省“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制定省“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办法等工作;组织报名、招募、派遣等工作;管理和拨付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保险等经费;办理大学生养老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商业保险等。教育部门负责和相关高等院校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宣传动员和报名指导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经费落实工作;组织、宣传、农业、卫生、民政、扶贫办、共青团等部门负责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相关工作。
(二)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本市“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和管理工作;“三支一扶”计划需求岗位汇总上报;组织大学生考试、考核、体检及岗前培训;组织大学生签订协议、报到;管理和拨付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经费等。
(三)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负责岗位征集、申报;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发放;协调服务单位落实大学生服务岗位,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做好生活、安全、卫生等方面后勤保障工作,帮助大学生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招募程序和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5月末,省“三支一扶”办公室通过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www.ln.lss.gov.cn)、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辽宁省就业网(www.jyw.gov.cn)、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lnjy.com.cn)、东北新闻网(www.neu.com.cn)以及省内各高校网站等媒体发布2010年度“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2.大学生报名。6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通过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的网上报名系统(www.ln.lss.gov.cn)进行注册报名;
3.资格审查与考试。6月30日前,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对所有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报名人员;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携带《2010年辽宁省“三支一扶”报名表》(可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学历证书(应届生可不用)和身份证等材料参加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的笔试、面试等考核程序;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下达的招募计划,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招募人员。
3.组织体检。7月15日前,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拟招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为“三支一扶”计划人选。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在组织体检中,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展开工作。
4.岗前培训。9月初,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集中组织当年的“三支一扶”人选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省有关农村基层工作的方针政策,农村基层工作的现状,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等。
5.签约上岗。9月15日前,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与培训合格后的“三支一扶”人选与签订《2010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明确大学生工作内容、政策待遇、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后,组织大学生赴服务单位上岗工作,并将《协议书》和《2010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到岗情况汇总表》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