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三支一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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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就业的有关要求,根据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86号)和青岛市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青政发〔2009〕6号)精神,现将2009年青岛市大学生到基层服务招募简章公布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名额分配
        2009年,全市共招募7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其中,山东省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100名;青岛市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 500名;青岛市委组织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100名(选聘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见省委组织部发布的《山东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一)山东省招募的100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名额分配:即墨市20名(“支教”);胶州市20名(“支农”15名,“支医”5名);胶南市20名(“支农”);平度市20名(“支农”10名,“扶贫”10名);莱西市20名(“支教”10名,“支农”10名)。
        (二)青岛市招募的500名“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名额分配:市南区40名(社区工作者);市北区40名(社区工作者);四方区40名(社区工作者);李沧区40名(社区工作者);崂山区50名(社区工作者);城阳区40名(社区工作者);黄岛区50名(社区工作者);即墨市50名(“支教”30名,“支农”4名,“支医”16名);胶州市50名(“支农”45名,“支医”5名);胶南市40名(“支农”);平度市50名(“支教”);莱西市10名(“支医”)。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对象。省内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山东生源毕业生,学历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青岛市“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招募对象。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的青岛籍生源毕业生,学历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高学历及部分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条件。
        招募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学习成绩好,工作能力强,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表现突出。(3)身体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作风正派、热爱基层。
        招募原则:(1)坚持“三优先”原则,即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优先安排高学历毕业生、优先安排回生源地的毕业生。(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3)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调剂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募:(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在大学期间,被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的。(3)不能在规定学制内获得相应毕业证的。(4)影响招募的其他情况。
        三、招募程序
        报考山东省“三支一扶”和青岛市 “三支一扶”(社区工作者)的考生,统一参加青岛市组织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培训。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山东省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募工作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部署,由青岛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22日-5月31日。
        具体办法:
        (1)省内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师范类毕业生登陆“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gxjy.com)”,进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区”,经注册为“信息网”正式用户后(已注册的仍使用原账号),登陆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
        (2)外省普通高校师范类、非师范类山东生源毕业生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注册后,需将“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径送、邮寄或传真至青岛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接到审核通过信息后,进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区”,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每位毕业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青岛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将有专人在线值班,及时察看本市网上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原则上不能再报名参加“三支一扶”招募。
        (4)报考山东省“三支一扶”的毕业生,通过网上初审后,应届毕业生需带身份证、2009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派遣期内未就业毕业生需带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经二次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或无故不参加二次审核的将视为弃权。
        审核时间:2009年6月13日-6月1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审核地点: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海尔路178号)。
        2、青岛市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的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募工作由青岛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9年6月11日-6月1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海尔路178号)。
        具体办法:
        (1)报名期间,各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在报名地点统一设立报名点,负责各区市的具体报名工作。
        (2)青岛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带身份证(户口簿)、2009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青岛市“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计划登记表》;派遣期内未就业毕业生需带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及《青岛市“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计划登记表》。
        (3)毕业生原则上只能在户籍所在的区市报名。市内四区、崂山区及城阳区户籍的毕业生,可在市内四区、崂山区及城阳区范围内报名。
        (4)每位毕业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青岛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整个报名过程进行监督并提供政策咨询。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原则上不能再报名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招募。
        (二)领取准考证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由青岛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2009年青岛市 “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招募考试准考证》发放工作。
        现场审核通过的山东省“三支一扶”毕业生和现场报名通过的青岛市“三支一扶”(社区工作者)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领取《2009年青岛市 “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招募考试准考证》,原则上不允许代领。
        领取时间:2009年6月25日-6月2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领取地点: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海尔路178号)。
        (三)笔试
        全市统一笔试时间为6月2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青岛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确定,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招募人员中,根据招募计划和招募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1:2比例确定。达不到计划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个别岗位招募不满的,由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征求学生本人意见后进行调剂。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qds.sdbys.cn)”上公布。
        (四)面试
         7月4日-5日面试,具体事宜将在“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qds.sdbys.cn)”上发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其中,对“支教”毕业生面试将采用“说课”形式。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2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
        (五)体检与公示。7月8日体检。严格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凡体检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招募人选并在“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示。
        (六)培训及落实岗位。7月中旬组织岗前培训并向被录取的毕业生发放《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通知书》、《青岛市“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招募通知书》。培训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关于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社区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等。培训结束后,由服务的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签署《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青岛市 “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计划协议书》,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服务岗位和生活保障等有关事宜。
        四、服务期内的生活待遇
        (一)生活、交通补贴。“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和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二)保险。各服务的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有关要求,为“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五、服务期满后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各级人事部门为“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
        (二)服务单位补充人员时,优先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区市各类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时,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按照鲁人发〔2008〕29号和青人办发〔2009〕71号文件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青岛市计划招募的“三支一扶” 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只在青岛市范围内招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按照规定享受上述待遇。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山东省“三支一扶”招募工作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8366858     E-mail:sdbys@126.com
        青岛市“三支一扶”(社区工作者)招募工作咨询电话:0532-83898881        E-mail:qdbys@126.com


附件:
1、2009年山东省“三支一扶”基层岗位需求情况汇总表
2、2009年青岛市“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需求情况汇总表
3、《青岛市“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计划登记表》

 

                                                                            青岛市人事
                                                                          二OO九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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